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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侨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〔2021〕第2号通告
华侨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
工作领导小组〔2021〕第2号通告
为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安全,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,现将泉州市《关于加强厦门入(返)泉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》中关于落实相关人员健康管理的要求通告如下:
一、对8月29日(含)以来,有过同安区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,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(第1、3、7、14天各1次核酸检测);对8月29日(含)以来,有过同安区其他区域旅居史的人员,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(第1、3、14天各1次核酸检测)。
二、对8月29日(含)以来,有过思明区中华街道、筼筜街道、莲前街道旅居史的人员,视同为有过中风险地区旅居史,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(第1、3、7、14天各1次核酸检测);对8月29日(含)以来,有过思明区其他区域旅居史的人员,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(第1、14天各1次核酸检测)。
三、对8月29日(含)以来,有过除思明、同安以外区域旅居史的人员,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(第1、14天各1次核酸检测)。上述“14天”均自离开厦门起算。
四、请8月29日(含)以来有以上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,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备,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,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、核酸检测、健康管理等防控措施。
华侨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
防控工作领导小组
2021年9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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